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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2-03 09:58:00  文档来源:  作者:白龙飞
  
  1月31日,乌审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宝音满都呼主持会议,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栗秀峰、王永清、王吉格日勒、何乌兰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旗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兰天,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巴音其木格,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左晨光,驻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人大各委办副主任和拟任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人事任免事项,通过了《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巴音青克乐等同志任免职务的议案》《乌审旗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免去阿拉腾乌鲁斯同志的议案》,对乌兰巴特尔等20名政府组成部门人员进行了任命和颁发任命书,并在宪法前进行了庄严的宣誓。
  宝音满都呼指出,职务任命,凝结着组织的信任,代表着人民的重托,承载着群众的期望,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大家要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倍加珍惜组织的厚爱和重托,倍加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舞台,不负众望、不辱使命,恪尽职守,竭尽全力,不断取得新业绩、开创性局面,为推动全旗高质量发展、实现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宝音满都呼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在履职尽责中奋发有为。深刻认识权力不是享受而是责任,不是安逸而是辛劳,不是获取而是奉献,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要强化监督意识,在接收监督中阳光行政。进一步加深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理解,服从安排,摆正位置,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收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要强化廉政意识,在自律中干净干事。廉洁从政是每位干部的行为准则,也是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大家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带头廉洁从政,真正做到艰苦奋斗的传统不丢,清正廉洁的作风不忘,自觉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