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乌兰带队开展我旗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乌兰牧骑活动室、排练室、录音棚、编创室等场所,实地查看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观看了《喜迎二十大》《乌审人家》等旗乌兰牧骑最新原创歌舞作品。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对贯彻落实《条例》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乌兰牧骑各项工作表示充分肯定。
何乌兰强调,开展对《条例》执法检查,是旗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监督工作之一,对保障旗乌兰牧骑事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深远,旗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一定要让《条例》的学习宣传无死角、全覆盖,真正达到深入人心,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凝聚起强大推动我旗乌兰牧骑事业和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力量。对于《条例》贯彻落实中存在需上级人大协调解决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将认真梳理归纳予以反馈,同时,也请旗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提出应对解决方案,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乌兰牧骑队伍。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马丽杰,旗文旅局、旗乌兰牧骑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