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3月1日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常玉君同志为乌审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珍同志乌审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3月1日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峰同志为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景武同志为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免去:
白利平同志乌审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赵文斌同志乌审旗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3年3月1日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文旭同志为乌审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高恺忆同志为乌审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敖特根同志为乌审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晓丽同志为乌审旗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晓丽同志乌审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黄春梅同志乌审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高恺忆同志乌审旗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敖特根同志乌审旗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戴文会同志乌审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科同志乌审旗人民法院审判员(退休)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