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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焦党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04 09:38:00  文档来源:乌审旗人大  作者:乌审旗人大
乌审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焦党生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4日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焦党生同志辞去乌审旗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报乌审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